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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5年内将建16550个充电桩 开电动车可随时随地充电

12月26日,市民张先生来到位于开发区电力营业厅的充电桩前为电动汽车充电。

  近日,我市就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印发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将在全市建成充电站41座、充电桩16550个,形成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5年内将建16550个充电桩

  近年来,我市电动车数量增长速度较快,业内人士预测,到2020年,我市各类型电动汽车将达到3万辆,其中,私家电动车能占到2万多辆。日前,我市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东营将建成41座充电站和16550个充电桩。其中,东营区建成充电站11座、充电桩3500个;河口区建成充电站5座、充电桩2500个;垦利区建成充电站5座、充电桩2500个;广饶县建成充电站5座、充电桩3000个;利津县建成充电站5座、充电桩2500个;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充电站5座、充电桩2000个;东营港开发区建成充电站1座、充电桩100个;其余包括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在内的三家单位建成充电站4座、充电桩450个。

  电动汽车车主可自建充电设施

  我市将在居民区、政府机关等单位、城市公共场所、高速公路和国省道5个重点领域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要求新建小区配建充电桩,力推用户在个人停车位上配建充电设施。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机关单位内部停车场要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

  优先在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宾馆、超市、文体场馆等城市公共场所配建电动汽车专用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市内所有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建成城际快充网络。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同步建设电动汽车快充设施;已建成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国省道按照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要求,加快推进快充网络布局和建设。

  新建住宅停车位须100%配建充电设施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

  另外,还明确了价格支持政策。电动公交汽车电费及充电服务成本不高于汽车燃油成本的70%,电动乘用汽车电费及充电服务成本不高于汽车燃油成本的50%,并根据燃油(气)价格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节能减排成最大优点

  东营供电公司电动汽车项目推广专责王鹏程介绍,在直流充电桩上充电约30分钟就可将电池电量充至80%,电动车就能跑200公里里程。

  按到2020年我市电动汽车保有量达到3万辆计算,从2016年至2020年可实现累计充电电量达到3.5亿千瓦时,节约替代燃油达到22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达到10万吨。(记者 任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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